2019年8月14日,会计服务中心召请22个社区会计开展江宁委农办(2019)2号文、江宁委农(2018)48号文学习会。会上,会计服务中心成主任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村(社区)财务费用支出监督管理的意见》江宁委农办(2019)2号文的全部内容给社区作了详细解读,并对于其中部分社区有疑意的条款进行了解释。除此之外,关于股份经济合作社现金分红的问题,成主任亦将《关于规范2018年度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现金分红的通知》江宁委农(2018)48号文重新向社区解读,引导社区再次认识并学习分红方面的理论知识,同时认识分红工作的重要性,以后将严格按照财经制度,按分红的要求,对确实没有财力分红的社区禁止虚假分红。
通过此次学习,22个社区会计表示对宁委农办(2019)2号文、江宁委农(2018)48号文的内容的理解,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要求进行操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