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禄口街道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
发布时间:2017-07-13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 来源:

 

自禄口街道成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后,社区的资产资源发包处置、小型工程发包等品种逐步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交易,实现农村各类产权流转纳入规范化渠道,有效促进农村产权要素自由流动,体现出农民信任、集体放心、干部拥护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,但目前少数社区仍然存在“应进未进”现象,根据《江宁区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》(江宁委农【2017】21号)有关规定,涉及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必须全部进场交易。一是交易范围全覆盖。除承包农户自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外,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转让、出租、入股、抵押或以其他方式流转交易的,必须全部在街道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进行。二是市场交易全流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活动要按照街道《关于推进禄口街道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禄办发[2015]79号)的要求,主要采取公开拍卖、招标、招租、发包等市场交易方式,按照提出交易申请、进行前置审核、发布流转信息、审查受让方资料、组织产权交易、签订交易合同、出具交易鉴证书等程序进行。对一定标的额以下的集体资产资源可适当简化交易流程。重大集体资产资源交易,事前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(代表)大会讨论通过,并经部门审核后方可进场交易。
三是社会监督全方位社区要切实担负起“三资”管理的主体责任,防止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,充分利用现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,做到各类资产资源交易“应进必进”。对社区干部不按规定进场交易、暗箱操作的行为给予执纪问责处理。